美国司法部检察官於周二表示,将会向法院币安创办人暨前 CEO 赵长鹏(CZ)求处三年有期徒刑年,他在去年 11 月承认违反洗钱法规。
但 CZ 的辩护律师称因遭罚 5000 万美元,也非常愿意承担相关责任,称不应该被判入狱。律师还强调在类似违反《银行保密法(BSA)》的案件中,没有任何被告曾被判处监禁,建议判处 CZ 缓刑,其中包括软禁在位於阿布达比的家中。
在一开始的认罪协议条款,CZ 最高只需面临 18 个月监禁,但检察官解释後来求处刑期变两倍,是反映 CZ 违法行为的後果过於巨大。
美国司法部文件指出,「赵未能在币安实施有效的反洗钱计划,让不法人士以各种方式利用币安交易所进行隐藏加密货币来源、或是不法混币服务;此外,币安也未尽管理责任,让过多诈骗、勒索,或是骇客攻击所得不法收益在上面流动。」
这些内容大致与司法部去年对币安和 CZ 的指控雷同。币安先前同意支付 43 亿美元的罚款,换取公司持续营运。
核稿编辑:Chri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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